藉由討論,釐清《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中的人權議題
開放政府第43案協作會議「支持修正公民投票法,明定不得透過提出公投案方式,限制、剝奪、或減少人民享有之基本權利」連署案
關於這次的協作會議…
由於過去有某部分公投案涉及爭議人權議題,民眾擔憂會造成多數剝奪少數族群人權之問題,所以提案人建議以法律明定不得透過提出公投案的方式來剝奪、限制或減少人民享有之基本權,不過若公投案內容意在保障、增加人民權益,則不在此限。 協作會議的與會眾人認為討論前需要先釐清「人權」的概念。提案人的目的是避免違反人權的公投結果,而在108年4月12日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之《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中,已規定:「公民投票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不得違反我國已締結、經總統批准或公布之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之規定。」,希望除憲法外,也讓公投案合乎國際人權公約之精神,後續中選會也將尊重立法院的修法。
協作會議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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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協作會議為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支持修正公民投票法,明定不得透過提出公投案方式,限制、剝奪、或減少人民享有之基本權利![](https://cm.pdis.nat.gov.tw/images/post/1H6gPbVPFBTLOW3sdXMW-XQd_t-XvUsK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