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專案管理該有一套法律規範嗎?談「計劃管理法」

開放政府第3案協作會議「計畫管理法案臺灣版,不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連署案

關於這次的協作會議…

本案之提案人建議制訂國家級的計畫管理準則,讓政府機關在執行任一計畫時,對於計畫各階段皆有國家級政策和施行準則做為依循之標準,可藉由援用現有的國家標準 CNS 21500「專案管理指引」與國際標準 ISO 21504「計畫管理指引」來達成,希望能為政府重大計畫把關,事先進行系統性評估,避免啟動無效益的計畫。 國發會針對此項提案表示後續將會參酌美國「計畫管理改進課責法」之立法精神,強化相關機制與管理功能,並辦理教育訓練,培育政府計畫管理人才,期望使各機關計畫管理之功能更為完善。

協作會議日期:2017-03-31

國發會
P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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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協作會議為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計畫管理法案臺灣版,不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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