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警察制度能不能有效保護動物?

開放政府第29案協作會議「不再讓虐殺路邊毛孩子的人逍遙法外!台灣應效法先進國家設立『動保警察』」連署案

關於這次的協作會議…

1998年,台灣立法通過了《動物保護法》,期待能透過法律來落實尊重動物生命的理念,但實行上仍然有可以加強的地方,因此為了有效遏止虐殺動物行為,同時向社會大眾傳遞人道精神,提案人希望台灣能夠成立動保警察,嚴懲虐待動物的犯罪行為。 經會議溝通及討論後,與會人員皆認同應多宣導動物保護刑事案件報案方式與流程,而農委會也將加強動物保護檢查員訓練,並鼓勵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稽查業務依法委託民間團體共同協助相關業務,期望能透過公私協力方式,逐步建立全民動物保護觀念。

協作會議日期:2018-03-31

農委會
P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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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協作會議為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不再讓虐殺路邊毛孩子的人逍遙法外!台灣應效法先進國家設立「動保警察」

議題手冊

議題手冊彙整訪談的多元觀點,提供所有人一個更全面的議題觀看角度

心智圖

心智圖整理訪談及研究,用清晰的架構來統整議題的全貌

提案人簡報

提案人藉由簡報更完整地說明其訴求

部會簡報

針對議題,部會提出相對應的政府觀點

主持人簡報

用於協作會議中說明議程及會議主旨與討論

逐字稿

逐字稿紀錄會議中的所有發言,留下完整會議紀錄。下圖為節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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